2016年2月2日 星期二
加拿大電子旅行證eTA即將實施
由下月(3月)15日開始,凡持有免簽優惠護照的外國人,想要乘搭飛機來加拿大的,均須先上網申請電子旅行證(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﹐簡稱eTA),申請費用為7元加幣,有效期可長達5年或至護照失效日止。旅客若經由陸路或海路入境則不需申請。
加拿大政府網站說:「每一次你要搭機前往加拿大時,都必須出示你申請電子旅行證的護照給航空公司人員。」加拿大電子旅行證可以讓你到加拿大旅遊停留最多六個月,或直到邊境服務局官員在你抵達加拿大時所規定之日期。若你必須在加拿大停留更久的時間,則你必須申請延期停留。
但由於申請有可能不獲核准,然後加拿大移民局會於72小時內以電子郵件通知後續的申請步驟。如果申請者的電子郵件地址在申請過後有所更動,則須於網上再次更新。故適宜的做法是最少在起程前3天辦理手續。
假如已到達機場才發現沒有辦理電子旅行證,移民局提醒你:「可以在任何能夠連接互聯網的設備上(包括行動電話)即時申請電子旅行證。大多數申請者在申請提交後幾分鐘內,即可得到電子郵件回覆。但最好不要冒險,以免因為缺乏入境文件,被原機遣返。
有關規定亦適用於持美國綠卡的永久居民,美國公民則不受比限制;但於2015年8月1日前取得學生簽證或臨時工作簽證者,則在乘飛機進入或離開加拿大時,均需申辦eTA。
請注意:電子旅行證獲得核准並不保證能入境加拿大,若旅客被認定有不得入境之理由,加拿大邊境官員仍可能取消該旅客之電子旅行證。
詳情請瀏覽
加國移民部官網
移民局中文網站
加國入境網頁
申請電子旅行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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