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「入籍法」即時產生的影響計有:今後入籍居住要求將是六年內住滿四年;申請入籍必須提供報稅資料,否則會被退回。另外現行的18至54歲改為14至64歲的申請人,必須符合語言要求和通過入籍考試才能成為公民。
新法中備受爭議的「在加拿大居住意願」(intent to reside in Canada)條款,被加拿大律師公會認為違憲。對此移民部強調,只會對正在申請入籍人士,作為是否審批的一項依據,但不會對已經入籍的人士產生影響。但律師公會認為,居住意願條款將所有公民區分成在加拿大出生、以及非在加拿大出生的公民,對非在加拿大出生的公民,限制他們遷徙自由,已屬違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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